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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陈述摘要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3-27 03:13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25,781,3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深耕能源行业,资产结构优良,多元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已成为河南省集火力发电、新能源、抽水蓄能、煤炭贸易物流、综合能源服务于一体的省级资本控股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火电总装机7,660MW,包括:天益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中益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丰鹤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鹤淇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1×3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濮阳豫能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鸭电公司1×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容量650MW,为鸭电公司#2机组(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鹤淇公司#1机组(3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2022年6月份,鸭电公司

  #2机组(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完成调相机改造,并于7月份通过双168试运行,为国内首台火电机组增加调相功能改造示范工程。此外,公司拥有联营企业华能沁北(4×600MW+2×1000MW)12%股权,并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下辖全部火力发电装机。在迎峰度夏期间,公司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扛起电力保供责任,受到河南电力调控中心的通报表扬。

  投资建设了专业化、智能化、现代化大型煤炭物流储配基地和煤炭物流枢纽,深耕瓦日线、奋战主通道,逐步形成立足中原,辐射周边的业务格局;围绕煤炭大宗产业链中“交易+物流+金融+数据”四大要素,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及金融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基于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打造涵盖线上线下交易、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开发、多式联运等新模式、新业态的立体式、多维度供应链业务。2022年3月15日,豫煤交易中心全资子公司豫煤数字港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开展网络货运即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逐步打造“货主-豫煤数字港-司机-后市场服务商”全产业链的汽运新业态。2022年7月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命名豫煤交易中心鹤壁煤炭产业园区为“河南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022年12月,豫煤交易中心被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为河南省首批物流“豫军”企业。

  积极开拓煤电一体化业务,2022年12月,豫煤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原淮北建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23年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豫能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持有新乡市陈召新煤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陈召新煤田”)70%股权,陈召新煤田持有河南省卫辉市陈召煤矿外围区勘探探矿权。目前正在推进办理陈召新煤田股权交接相关手续。

  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努力提高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省级综合能源服务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运风电装机366MW,生物质热电装机30MW,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7MWp,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26.77MWp;河南鲁山抽水蓄能1300MW项目获得核准并筹建,获批8.6亿元金融工具额度,到位8.45亿元,完成概算投资12亿元;林州弓上抽水蓄能1200MW项目获得核准并开展前期工作,获批8.63亿元金融工具额度,到位3亿元;公司全资孙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获得核准并筹建;鹤壁鹤淇100MW/200MWh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电站获得批准并筹建。襄城县11MW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河南万达铝业有限公司光储项目、濮阳市高铁站综合能源项目、大方集团光储充智慧微网项目列入国家“第三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名单。

  充分发挥能源产业链优势,围绕产业园区、用能企业的综合能源服务需求,以提高用能效率及实现循环利用为目标,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一揽子能源解决方案。开拓售电业务,争取市场交易电量;宝山增量配电网部分投运,实现配售一体化;围绕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废水等废弃物,按照产业化运作思维,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挖潜经济效益;碳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展碳资产盘活、碳资产管理业务;中原能建、黄河能创正式揭牌,向综合性能源工程公司、创新技术服务中心转型迈进;中原e购成为运营一站式全流程在线B工业品集采电商平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2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自2022年7月29日至2023年7月28日有效,在报告期内,公司跟踪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2〕309号),同意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由120万千瓦调整为130万千瓦,调整后,项目安装4台32.5万千瓦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其他事项按原核准文件执行。

  2022年4月25日、5月16日,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根据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定的《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86.77亿元,建设筹建期12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7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年全容量投产。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申报的8.6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转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进行资金投放,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或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山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8.6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鲁山豫能注册资本将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9.6亿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14日、5月17日、8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1月10日,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总额5亿元,期限180日,发行利率2.95%。

  2022年1月20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发行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总额5亿元,期限270日,发行利率2.70%。

  2022年7月11日,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月11日、1月13日、6月24日、7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核准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20,50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30,544,200元。

  2022年6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170,193,48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44,197.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810,692.49元。

  2022年4月7日、8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向集团发行20,50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注册资本由1,150,587,847元增加至1,355,587,847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70,193,483股募集配配套资金,公司注册资本由1,355,587,847元增加至1,525,781,330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9日、6月30日、7月5日、8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因工作原因,代艳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代艳霞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聘任王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宋嘉俊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21日、7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 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并向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审批〔2022〕582号),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1200MW项目获得核准。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申报的8.63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于近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转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进行资金投放,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或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8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9亿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0日、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检修”)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意豫能检修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增加注册资本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发电”)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对豫能检修增加注册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后,豫能检修注册资本将从4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

  2022年9月21日,检修公司取得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颁发的电子和纸质营业执照。

  2022年12月30日,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黄河能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并变更了经营范围。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30日、9月22日,2023年1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山豫能”)持有的全资孙公司鲁山碳中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山碳中和”)的100%股权,收购价格为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22年8月31日鲁山碳中和净资产人民币20,062,591.37元。收购后,鲁山碳中和将由鲁山豫能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依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以2022年9月30日为股权交割日,以交割期期末资产负债表日账面财务数据为依据,过渡期损益由公司享有。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3月15日,公司控股孙公司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数字港”)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因业务发展需要,豫煤数字港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豫煤数字港天津分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9.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项目、光储一体化项目、充电桩项目

  2022年4月7日、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分别在平顶山市叶县、南阳市新野县、新乡市长垣市、新乡市原阳县投资设立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野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长垣市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原阳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4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19,250万元。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磨坊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新乡双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丰鹤发电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一园一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州市合涧镇光伏发电项目、南阳普康恒旺药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天益兆强光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启泰制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许昌市襄城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鲁山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垣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固始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宁陵县两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4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902.00792MWp,总投资额356,957.62万元。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孙公司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分别对外投资建设鹤壁鹤淇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电站、宝山增量配电网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100MW/200MWh和6MW/18MWh,总投资额42,183万元。公司子公司叶县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淇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镇平县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叶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淇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濮阳市经开区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镇平县晁陂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阳市第一批阳光校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203.50772MWp,总投资额80,567.21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光储一体化项目及充电桩项目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拟分别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丘市宁陵县设立三门峡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宁陵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9700万元。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南阳天益杜尔气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南阳天益镇平中联同力水泥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林州市整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6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249.60748MWp,总投资额93760.97万元。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河南万达铝业有限公司光储项目,并在河南省巩义市成立豫能新能源巩义分公司,总建设规模光伏17.23MW,储能2.5MW/7.5MWh,总投资额9390.02万元。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对外投资新野县产业聚集区充电站项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充电站项目,总建设规模充电桩:7×120kW,5×7kW,总投资额128.01万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设立渑池县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3,000万元。公司孙公司渑池县豫能拟对外投资建设渑池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25.41MWp,总投资额9,928.76万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9日、6月8日、8月30日、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脱硫系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2×18m3/h,总投资额6789万元。实施后,按年运行5000小时计,每年减少脱硫废水排水量18万m3,回收水量10万m3,所产生的环境效益明显。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拟对外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额59,330.67万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淮北建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提升上市公司火电资产抗风险能力,打通煤炭“产运储配销用”全产业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前期尽调及审计、评估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淮北建业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成交价格为挂牌转让底价,合计为29,600万元,并授权豫煤交易中心办理协议签署、股权工商变更等后续事项。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3. 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董事长,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史建庄、刘振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刘振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 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周银辉、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董事会秘书兼总会计师王萍,副总经理刘峰、证券事务代表魏强龙。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449,506.77万元、25,042.59万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负,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495,067,745.85元,实收股本为1,525,781,33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23年,公司将按照董事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安排,以保障河南省能源安全为基本遵循,着力破解煤炭瓶颈制约,全力稳住煤电基本盘,并加快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并签署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需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线年度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4,827,008.64元,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171,977,503.25 元,将减少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总额12,849,505.39元。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1年。2023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人民币5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股权委托管理,销售煤炭,房屋租赁,购买配件,销售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及其他产品,提供维护、劳务服务,接受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82,860.00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70,662.88万元,本年预计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子公司积极开拓煤炭销售业务。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48487_R04号),2022年度业绩承诺资产实际净利润数821.57万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1,452.20万元,高于2022年度预计实现的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707.25万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1,334.13万元,业绩承诺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须对公司进行补偿。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韩玉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玉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韩玉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韩玉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魏强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强龙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450008。电话,传真,联系人:魏强龙。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

  3.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周银辉、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共5人出席了会议,其中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张静监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5.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449,506.77万元、25,042.59万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负,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495,067,745.85元,实收股本为1,525,781,33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2023年,公司将按照董事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安排,以保障河南省能源安全为基本遵循,着力破解煤炭瓶颈制约,全力稳住煤电基本盘,并加快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线年度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4,827,008.64元,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171,977,503.25元,将减少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总额12,849,505.39 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48487_R04号),2022年度业绩承诺资产实际净利润数821.57万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1,452.20万元,高于2022年度预计实现的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707.25万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1,334.13万元,业绩承诺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须对公司进行补偿。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7月2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文),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30,544,200.00元。本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170,193,48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44,197.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810,69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5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4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48487_R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8月18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544,197.04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人民币0.00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8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5,225.11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18将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当日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8月18日,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5,225.1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度募集资金按承诺的投资项目使用,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48487_R08号),截至2022年6月15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55,087,585.97元,具体明细如下:

  2022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40)。

  本公司依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于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8日分两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555,087,585.97元。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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